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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177331/202511-00013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7 发布日期: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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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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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7
发布日期: 2025-11-27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7 08:48 信息来源:宣教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调研论证,结合实际,我市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即目前在读的八年级学生)开始,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1.地理、生物学(含生物学实验操作)不再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这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由850分调整为760分,纳入计分的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含听力)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物理实验操作10分、化学实验操作10分。

特此公告。


亳州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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