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第三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亳州市第三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1.定期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依法治火。各部门应根据岗位特点进行专项消防安全培训。
3.实地演练: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三、防火巡查与检查
1.巡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2.月度检查:幼儿园后勤部门每月对全园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3.隐患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1.日常维护:消防设施由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集中报警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灭火器等设备的功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定期检测:与具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护合同,按照国家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月度和季度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安全疏散管理
1.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或堵塞。不得在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障碍物。
2.疏散标志: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熟悉疏散路线和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六、火灾隐患整改
1.隐患消除: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防范措施: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无法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3.整改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七、用电安全管理
1.规范用电:严禁随意拉设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电器管理:各班放学后,教师应关闭教室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食堂、厨房等场所的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避免长时间通电引发火灾。
3.大功率设备: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的使用,确保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八、火灾应急处置
1.报警与响应:发现火灾时,应立即启动灭火作战预案,拨打119报警,并通知园内相关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
2.初期扑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初期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3.疏散与救援:迅速组织师生按照预定疏散路线撤离火灾现场,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并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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