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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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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MB0U87449T/202507-00010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第十八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6 发布日期: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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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第十八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6
发布日期: 2025-07-16
亳州市第十八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7-16 09:38 信息来源: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建立健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校领导统一领导下,各年级和有关部门迅速响应,及时有效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形成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年级组负责制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性质、严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建立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立足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避免造成学校正常秩序失控和混乱。

4.应急联动,群防群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有关部门应急联动、群防群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5.以人为本,依法处置。把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抢救人员和控制事态扩大的应急行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

一)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在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各类特别重大、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李俊

副组长:孙德兴 王素云 王瑞 孟键 高楠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处),负责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日常事务管理。 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性质校园安全类安全管理处负责处理、公共卫生类总务处负责处理、事故灾难类教务处负责处理、自然灾害类(政教处负责处理和考试安全类校办室负责处理五个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专门应急处置工作组。

三、 应急保障

)资金保障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会计室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总体经费。

(二)物资保障

总务处应当保障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学校应当建立应对和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制度,准备一定的物资和装备,确保先期处置的需要。

三)信息保障

办公室负责建立全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信息报告制度,承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和畅通。

四)医疗保障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害的,校医院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工作。

(五)安全保障

本预案启动后,安全管理处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维护工作。根据应急需要,调动力量参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四、监督管理

宣教培训

学校要高度重视对广大师生进行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培训。

演练

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学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三)奖励和责任

对在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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