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考试管理行为,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考试管理制度。
一、评估种类
考试分为:阶段评估,期中,期末统一检测。
二、评估的组织、命题
除期末检测由教务处统一命题外,学校组织的各阶段考试均由各教学部门自行组织。
三、评估试卷
1.试题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制卷,确认无误并经部主任签字后,由教务处组织打印。
2.试卷必须提前一天打印好,打印好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3.考试试卷分发、收取由教务处和各部负责。
四、评估时间及监考
1.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3.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4.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监考教师负责,记一次工作失误。
五、评估纪律
1.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2.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六.阅卷工作
1.考试阅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3.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并上交教务处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