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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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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485891840Q/202503-00062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评估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7 发布日期: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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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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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评估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7
发布日期: 2025-03-27
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评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27 14:05 信息来源: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规范考试管理行为,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考试管理制度。

一、评估种类

考试分为:阶段评估,期中,期末统一检测。

二、评估的组织、命题

除期末检测由教务处统一命题外,学校组织的各阶段考试均由各教学部门自行组织。

三、评估试卷

1.试题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制卷,确认无误并经部主任签字后,由教务处组织打印。

2.试卷必须提前一天打印好,打印好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3.考试试卷分发、收取由教务处和各部负责。

四、评估时间及监考

1.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3.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4.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监考教师负责,记一次工作失误。

五、评估纪律

1.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2.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六.阅卷工作

1.考试阅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3.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并上交教务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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