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亳州工业学校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亳州工业学校 > 校企合作
索引号: 12341600485891859M/202503-00032 组配分类: 校企合作
发布机构: 亳州工业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工业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7 发布日期: 2025-03-17
索引号: 12341600485891859M/202503-00032
组配分类: 校企合作
发布机构: 亳州工业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工业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7
发布日期: 2025-03-17
亳州工业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17 09:05 信息来源:亳州工业学校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加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促使教学、科研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校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锻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 管理办法

一、教务处落实和组织实施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对全校各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按照示范性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要求,督促与协助各教学专业部建立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组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的签订、挂牌等。 

二、招生就业处协助各教学专业部联系和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单位,积极推动校企合作,配合各教学专业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毕业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拓宽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渠道的信息。 

三、各教学专业部具体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应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列入专业部的发展规划。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为依据,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就地就近选定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四、各教学专业部必须配有分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负责人,并设立专门的岗位(可兼职)。与合作单位联系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三章 校外实训基地签约与挂牌

一、经双方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就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合作形式与项目、合作时间等事项协商后,由教学专业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与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挂牌,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由校长、分管校长或系主任代表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一式二份),由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各执一份。协议原件由学校档案室存档,教务处、相关教学专业部留存合作协议复印件。 

三、协议书内容应包括: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实训师生食宿、学习、交通、酬金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实习实训期间意外事故处理;7.实习专业项目及内容;8.其他。 

四、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张挂“亳州工业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牌匾,制作规格由学校与基地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 检查与评估

一、为促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将不定期地组织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检查。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基地条件、实习实训效果、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不定期的评估、考核,组织开展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并给予表彰。 

二、各教学专业部要建立具体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评估考核制度。按照实习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教学质量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  

三、各教学专业部要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解决建设、发展、实习实训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五章 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亳州工业学校

        2022年3月10日

 

Copyright©2023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1626号
主办单位: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委 亳州市教育局 值班电话:5125009(白天);5125118(夜间)
  网站标识码:3416000021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3416020200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