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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485891859M/202503-00031 组配分类: 校企合作
发布机构: 亳州工业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工业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7 发布日期: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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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校企合作
发布机构: 亳州工业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工业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7
发布日期: 2025-03-17
亳州工业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17 09:03 信息来源:亳州工业学校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目的

校企合作是学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与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

第三条 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实习、就业管理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校内合作单位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

(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

(四)负责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

(五)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经费的管理;

(六)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合作

第四条 条件

(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

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

促进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带动见习、顶岗实习、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

(三)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

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

2、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 程序

(一)审查

由学生实习、就业管理处组织资质审查。  

(二)批准

校企合作企业经审查、现场考察,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批准。

第三章 管理

第六条 日常管理

校内合作定期向学校反映校企合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及时跟踪、监督。

第七条 资产管理

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校内合作单位应明确合同(协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的权属,并列明仪器设备清单。属合作企业承诺或书面约定赠予学校的仪器设备,应办理入账手续。

第四章   则

第八条 学校与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单位的开展的合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亳州工业学校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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