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亳州工业学校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亳州工业学校 > 规章制度
索引号: 12341600485891859M/202503-00021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亳州工业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 命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工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5-03-14
索引号: 12341600485891859M/202503-00021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亳州工业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 命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工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5-03-14
亳州工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14 10:20 信息来源:亳州工业学校 浏览次数: 字体:[ ]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测和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形式,也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复习,巩固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为规范我校的考试管理,正确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加强学风、校风建设, 提高考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考核方式与命题

第一条 学生必须参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每学期都应进行考核。

第二条 考试可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笔试可用闭卷或开卷形式。实操考试须提供考试过程和结果的材料。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标准是:90~100分为优秀(A)、80~89分为良好(B)、70~79分为中等(C)、60~69分为及格(D)、59分以下为不及格(E)。

第三条 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其覆盖面要广,能涉及基本内容和要求,着重考核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试题应有不同层次的要求,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度较大的试题应控制适当数量(不超过20%),以便顾及不同水平的学生。试题的题量要根据考试时间而定,试题的叙述必须清楚,避免出现怪题、偏题、含糊不清的试题。

第四条 教学内容、进度相同的课程,教研组应统一命题,并统一评分标准,严禁由任课教师分别对自己所教班级自行命题考试。

第五条 试题从命题到考试的整个过程,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漏,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章 成绩评定要求

第六条 教师阅卷要认真负责,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公平。对统一命题的试卷,应实行集体评卷制度。

第七条 成绩评定以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包括平时听课、作业、讨论、测验等方面的成绩)。

第八条 课程成绩由各科部汇总上报到教务处,成绩要求在考试结束后一星期内评好并连同试卷及试卷分析表上交教务处。

第三章 考试组织工作

第九条 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周的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考查课程安排在最后一次课随堂考试。考试时间安排一经公布,不得任意更改。

第十条 教务处应提前两周发布考试通知,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监考人员等信息。

第十一条 各科部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将考试试卷上交教务处,校对后由专人统一印刷。

第十二条 考生应按照考试通知的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用品,按时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一律按作弊处理。

第四章 考生在考试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第十四条 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

第十五条 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十六条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卷,不得提前交卷或拖延时间;

第十七条 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

第十八条 考生交卷后要尽快离开考场,不准停留观望或高声谈论,保持考场附近安静,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第五章 监考守则

第十九条 监考人员于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签到、领取试卷。

第二十条 监考教师要按统一考试纪律要求严格监考,并按考试程序组织好考试秩序、维护好考场纪律。监考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好监考岗位、遵守好考场纪律,不擅自外出、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不阅读报纸杂志、不催促学生提前交卷。

第六章 考场巡视制度

第二十一条 每学期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期间,校领导、教务处要加强对考试考场的巡视。每天应有人值班,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十二条 巡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检查各考场的考试纪律及监考人员执行考场规则的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Copyright©2023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1626号
主办单位: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委 亳州市教育局 值班电话:5125009(白天);5125118(夜间)
  网站标识码:3416000021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3416020200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