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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177331/202502-00010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06 发布日期: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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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06
发布日期: 2025-02-06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6 08:44 信息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皖招考〔2024〕51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学校、委托开考厅局、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精神,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广泛调研论证,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制定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6版)》(附件1)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考试计划课程对照表(2026版)》(附件2)。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计划调整情况

(一) 专业及考试计划。此次专业调整涉及我省33个自考本、专科专业。产品设计(本科)、大数据与会计(专科)2个专业暂不进行调整,执行现有考试计划;处于停考过渡期的通信工程(本科)、工业工程(本科)、秘书学(本科)、工程造价(专科)等4个专业仍执行现有考试计划。

(二)专业类型。专业考试计划分为专科、专升本两个类型,与普通高等学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同层次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相当。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专升本专业的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13门,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二、计划调整时间

新计划从2026年4月考试开始执行,自2026年起,考生全部以新计划的毕业条件申请毕业。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考试计划课程,可按照新旧课程对照表中的对应关系替代新考试计划课程。

三、 其他相关说明

(一)教材版本。此次调整未公布新计划中各课程使用的教材信息,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版本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课程免考规定。在新的免考规定出台前,新考试计划课程免考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其中关于00012英语(一)的免考规定适用于13124英语(专),00015英语(二)的免考规定适用于13000英语(专升本)。

(三)课程替代规定。原英语(一)、英语(二)、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等课程不再做为选修课设置,不得用其他课程替代学分。此项调整设置过渡期两年,即2026年底前办理毕业时仍可按原替代政策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及时回应考生关切问题,确保新计划平衡实施。


附件:1.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6版)》

          2.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考试计划课程对照表(2026版)》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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