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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177331/202412-00037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市委教育工委2025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倡议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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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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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市委教育工委2025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倡议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日期: 2024-12-31
市委教育工委2025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12-31 16:33 信息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月其迈,时盛岁新;时序更替,一元复始。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万象更新。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关键时间节点廉洁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寸步不让纠治“四风”,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廉洁文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站位,严禁发表任何违反政治纪律的不当言论;

二、严禁在节假日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严禁向学生推销各类学习用品;

三、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违规收送礼金、收受学生家长或家委会集体赠送的节日礼品;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巧立名目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借物、损害群众利益;

六、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等低俗活动;

七、严禁接受学生家长等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等娱乐活动;

八、严禁使用公款吃喝、旅游或其他消费;

九、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十、严禁酒驾、醉驾;严禁酗酒斗酒、怂恿饮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等有损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形象的行为。

“双节”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对上述倡议,要“纪”在心上,严守党规党纪。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增强廉洁意识,展示为人师表良好形象,共同度过健康、朴素、温馨、文明的节日。



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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