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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177331/202409-0002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其他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教提字〔2024〕21号
发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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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其他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教提字〔2024〕21号
发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02 10:25 信息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培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亳州市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不断加大特殊教育服务力度,印发《亳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特殊教育资金投入力度。为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央、省不断加大对特殊教育资金的投入力度,每年均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今年我市经省厅核定共下达197.6万元,各县区按照《安徽省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合理分配,促进各地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设施设备添置和维修等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标准的补助政策,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

二、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2021年起,对全市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举办由市教育局主办、市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承办的全市特殊教育教师业务培训,针对融合教育、送教上门、政策解读等有关特殊教育领域的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升从事特殊教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加大对教师的表彰力度,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特殊教育论文评选活动。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在编特教教师均按照基本工资的15%发放特殊津贴。

三、加强对残疾儿童的保障力度。每年开展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制定促学措施,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就学形式,精准施策,为适龄残疾儿童做好教育安置工作。对确因身体等原因需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共有6042名。其中,已入学安置5824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6.39%

提案中列出的建议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继续落实《亳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积极协调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手语教师2名,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5556899                     

 

 

 

                        亳州市教育局

                         202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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