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同时,也为了促进学校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进一步强化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建立健全我校推门听课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节次要求
1、学校书记、校长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8节。
2、分管教学校长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0节。
3、分管其他校长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8节。
4、教务主任和副主任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0节。
5、其他科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8节。
6、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8节。
二、组织方式
1、活动开展的组织方式:全体行政人员和教师进行不定期的听课(听前不通知)。
2、工作量的规定:听课人员每学期必须将所有教师的课全覆盖,不能有遗漏未被听课教师。务必按照要求完成每学期应该完成的听课任务。
3、活动材料的积累与处理:听课要及时做好听课记录,学期结束由教研室整理统计听课情况。
4、向教师反馈听课情况:对于抽听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教师交流,并进行总结;要善于发现教师的优点与缺点,并及时总结表扬,树立榜样。
三、活动基本要求
1、听课要打破规律,做到随机抽听。
2、如实记录教师教学情况,及时反馈听课情况,作为教师业务考评的材料之一。
3、听课要合理安排,不能和自身的上课时间冲突。
4、所有听课成员要高度负责,要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要善于做教师教学成长的引路人和指导者。
5、听课之后要及时认真做好评价,评价内容要客观公正,合乎情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提出改进教学的合理建议,以达到不断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目的。
6、当节课后要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设计及课堂作业,便于掌握教师的当堂教学情况。
7、听课要尊重教师。要以平等、诚挚的态度对待教师,尊重教师的劳动,这样才能真正发现教师教学工作中的优缺点,才能提出中肯意见,为教师所接受。
8、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教师,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四、本制度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