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十八中2023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6 13:57
信息来源: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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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和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校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掀起学先进、当先锋的高潮,发挥共青团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稳步发展,校团委决定评选在学校共青团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团员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注重团员的群众基础和广泛认可度。
二、评选对象
全校在校团员,包括初中部和高中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政治素质: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10分)
2.道德品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10分)
3.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认真,成绩优良,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应在全班的前20(含)名。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课外学术活动,不断追求知识更新和个人能力的提升。(满分30分,按照名次依次递减1分)
4.团组织活动参与度:积极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活动,如升旗仪式、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团活动、文体竞赛等,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参与活动次数,每次1分,比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满分30分。如出现并列,以竞赛分为主)
5.社会实践能力:能够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社会实践,通过实际行动服务社会,体现团员的社会价值。(10分)
6.创新能力与实践: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社会实践等方面有所建树。(10分)
(二)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评选条件。(60分)
2.担任团干部满一学期以上,且目前仍在团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10分)
3.积极组织团组织活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团组织中有一定威信。(10分)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工作。(10分)
5.在团组织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团组织建设做出突出贡献。(10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1.犯有错误,不接受教育者。
2.无故旷课者(包括自习课)。
3.违反纪律经学校处分者。
4.本学期发现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5.不讲社会公德,有严重不良行为者。
6.无故不参加团组织生活者。
7.违反学校走读、住宿生制度者。
8.不愿担任志愿服务工作者。
(三)优秀团支部
1.思想教育(20分)
引领团支部成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支部成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与影响力,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持续化开展青年大学习。
2.组织建设(30分)
团支部以智慧团建为平台,不断加强支委会队伍建设,每支部设团干部3人以上,不断推进“班团一体化”,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经常性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认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认真学习团章,增强团员意识,按期收缴团费,按时完成活动及信息录入,无非规范团员编号,无支部团员信息录入不全等不规范现象,发展团员工作规范,上报各项材料准确、及时,全体团员证按时注册,不断增强团支部活力,广泛凝聚青年、团结青年 。
3.实践活动(30分)
能够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尤其是在校园文化艺术节、运动会等方面开展卓有实效的工作,并带领支部成员共同进步。关心支部成员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学风建设(20分)
团支部与班委会配合良好,积极推进优良学风班风建设;团支部干部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开展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带领同学积极参加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在考试中无违纪现象、无受学校纪律处分现象。
四、评选程序
1.提名阶段:由班主任、团支部或同学提名候选人。
2.投票阶段:通过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让全体团员参与选举。
3.审核阶段:学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确保其符合评选条件。
4.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共青团亳州市第十八中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