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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177331/202302-0010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文字解读】《亳州市第三方力量遴选参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办法(试行)》政策解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0 发布日期: 2023-02-20
咨询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 0558—51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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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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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文字解读】《亳州市第三方力量遴选参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办法(试行)》政策解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0
发布日期: 2023-02-20
咨询机构: 亳州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 0558—5125009
【文字解读】《亳州市第三方力量遴选参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办法(试行)》政策解
发布时间:2023-02-20 21:15 信息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依据和过程

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家长接送难题、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全面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9号)和亳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22号)等精神,市教育局起草了《亳州市遴选第三方力量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办法(试行)》,并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及各县区教育局意见,并经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进行修改完善。以下简称《办法》。

二、总体考虑

《办法》的出台,加快推进校外第三方机构和校外专业人员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个性化需求,提升课后服务满意度,助力“双减”落地见效

三、工作目标

亳州市各县市区各校于2023年春季学期启动遴选工作,2023年秋季学期正式执行本办法,未经遴选的第三方力量一律不得入校开展课后服务。

四、主要内容

《办法》由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遴选原则。遴选遵守公开公正、公益普惠及动态评价三个原则。第二部分遴选对象。第三方力量包括第三方机构和第三方人员。第三部分遴选条件。第三方机构要具有合法资质、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具有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和健全的师资队伍;第三方专业人员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以及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第四部分遴选流程。一是县区公告,二是自主申报,三是县区初审、初选,四是市级审定。第五部分加强管理。一是有序规范引进,二是动态评价管理。第六部分是附件。

五、创新举措

创新政策设计,进一步完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校园的机制,解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师资不足问题和内容不丰富问题,从而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六、保障措施

四部门联合发文,实行动态管理,保障第三方专业力量入校服务的水平,实现闭环式管理。每学期末利用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满意度调查和课程质量评估,通过选课率、满意度等指标对入库第三方机构(个人)进行奖惩,对评估不合格课程予以退出。

七、解读咨询方式

 解读人:吴魁

 解读科室:市教育局基教科

 政策询电话:0558—555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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