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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485891859M/202509-00022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亳州工业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工业学校安全用电、用火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1 发布日期: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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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亳州工业学校安全用电、用火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1
发布日期: 2025-09-01
亳州工业学校安全用电、用火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9-01 12:23 信息来源:亳州工业学校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一、 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 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4. 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5.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以备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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