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
现将《亳州市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市级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工作任务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5号),2023年下达亳州市教育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60人。市教育局按2022年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事业报表在校生数进行再分配。其中,谯城区5个、涡阳县8个、蒙城县17个、利辛县9个、安徽中药科技学校9个、亳州幼儿师范学校5个、亳州工业学校6个、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1个。
二、评审工作组织
1.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教育局成立2023年亳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市级评审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2.设立评审委员会。设立2023年亳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的领导、资助工作业务骨干和教师代表组成(名单见附件2),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形成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下设3个评审工作小组(见附件3),具体负责现场材料评审工作。
三、评审工作程序
(一)学校初审
中职学校具体负责组织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学校评审等工作,根据分配名额等额提出本校2023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10月2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市直相关中职学校将评审结果按程序报送市教育局。
(二)组织评审
1.召开预备会
(1)任务:评审工作预备会由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把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明确本次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
(2)时间:10月17日上午8:30-9:30。
(3)地点: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4)参加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
2.开展评审工作
(1)任务: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主要审查各单位报送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的主体资格、申请理由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各单位评审工作开展的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等。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审查各地上报材料,形成小组评审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合议;评审委员会形成合议结果,提交评审报告至评审委员会主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审核报告。
(2)时间:10月17日-18日。
(3)地点: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4)参加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
3.形成评审报告
(1)任务:由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根据评审委员会合议结果,形成评审报告。
(2)时间:10月18日上午10:00-11:00。
(3)地点: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4)参加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
4.审定评审报告
(1)任务:评审领导小组听取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汇报,审定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
(2)时间:10月18日下午3:00-4:00。
(3)地点: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4)参加人员:评审领导小组成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
(三)评审材料上报
根据《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在各单位报送中职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名单的基础上组织同步开展网上审核工作,并于10月27日前将我市中职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及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报告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报告后附市级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加盖市教育局公章)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评审工作经费
评审费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从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项经费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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